用户名: 密 码: 类 别: 公众   律师       
首 页
新闻资讯
法规查询
司考培训
网上书城
律师黄页
直击律所
法律咨询
案件委托
免费邮箱
电视频道
您现在的位置:中法网>> 新闻中心>> 法制评论>>正文内容

济南日报:带薪休假不必“领导带头”

点击数: 【字体: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
 

  针对大部分公务员处于亚健康状态,广东省人大代表陈宗文等10名人大代表建言,领导干部、尤其是省市领导应带头休“带薪假”,积极鼓励和支持其他公务员休假,以消除基层公务员不敢休假的顾虑。据悉,广东省直机关副处以上干部,高血脂、高血压检出率高达49.5%和34.6%。(详见今日本报四版)

  应当承认,就公务员内部而言,相对于领导,基层公务员可能确实存在“不敢休假”的情况,并且,“大部分公务员处于‘亚健康’状态”,也确实是一个事实。但问题是,“敢于休假”当真是帮助公务员摆脱“亚健康”的有效办法吗?或者,“不敢休假”当真就是“亚健康”的主要原因?事实恐怕并不尽然。

  众所周知,“三高”(高血脂、高血压、高血糖)之类疾病,通常被称之为“富贵病”。导致这种疾病的,除了缺乏休假、锻炼等因素之外,主要还是由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饮食习惯所决定的。这正如有健康专家指出的,“应酬过多、饮酒过度”、“粗粮吃得少,山珍海味吃得多;青菜吃得少,大鱼大肉吃得多”。而非常不幸的是,时下我国的公务员,恰恰正是一个“应酬多”的群体。因此,将“鼓励和支持公务员休假”作为解决“亚健康”的方案,并不完全对症,不可能“药到病除”。

  此外,希望凭借“领导带头”来“消除基层公务员不敢休假顾虑”,也明显存在伦理上的悖论。因为其间隐含了这样的潜台词———“休假”之类福利享受,唯有领导带头享受,基层公务员才敢于跟进,否则,后者一般都是“不敢”的。如此领导“先基层公务员之乐而乐”,或许确实反映了某种社会现实,但它显然不符合“人人平等”的法律原则,更与“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”的干部行为伦理相悖。“带薪休假”是法定的必须落实的平等权利,又何须“领导带头”?

  事实上,在现实生活中,公务员的亚健康并不只体现在生理上,更体现在心理上。调查显示,公务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在各行业中最差、“心最累”。而基层公务员工作中的普遍心理状况是,“唯唯诺诺,兢兢业业”———“由于担心得不到领导认可,经常处于心理恐慌状态,看领导脸色度日”。在这种工作状态下,再强化福利享受方面的“领导带头”作用,其实也无益于缓解公务员的“亚健康”状况。

  其实,带薪休假待遇是法律赋予公务员的法定权利,但许多公务员在带薪年休假上有许多顾虑。有些公务员一怕给领导留下工作不求上进的印象,二是担心单位大部分人包括领导都没去休假,如果自己要求休假,往往心中不安。显然,领导该做的,不是要“带头休假”,而是要自我批评和检讨,并想方设法落实公务员的法定权利——— 带薪休假权。

 



 


作者:张贵峰 来源:济南日报 发布时间:2012年01月19日
相关信息
没有相关内容
观后心情
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
友情链接
>>>更多
吞噬星空最新章 武动乾坤 天珠变 武动乾坤最新章节
  • 前方律师网
  • 正义网
  •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
  • 中法网学校
  • 首都政法网
  • 中国律师网
  • 中国普法网
  • 中国民商法律网